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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名家进课堂”系列活动之四十​六:湖南师范大学向玉乔教授为公司师生开展讲座

发布日期:2018-04-17    作者:     来源:     点击:

“哲学名家进课堂”系列活动之四十六:湖南师范大学向玉乔教授为公司师生开展讲座

 

416日上午,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院副经理、博士生导师向玉乔教授为公司研究生开展题为“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的讲座。本次讲座由江畅教授主持,舒红跃教授、李家莲副教授和肖雄博士等老师和学院研究生共同聆听此次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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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玉乔教授借用康德文献中的一则小故事(营业场所服务员不同微笑服务背后的原因),引导出康德理论中有关道德形而上学的两种行为,即“出于责任而行动的行为”和“迫于责任而行动的行为”。前者把承担责任当做“人之为人”的必然性,后者把承担责任当作外在施加的强制,未把责任当作“人之为人”该承担的义务。康德认为,前者能够为人带来幸福感,后者则不会。

向玉乔教授认为,从成就个人自由意志以及营造现实社会良好职业环境来说,康德的观点是值得我们认同的,人应对道德行为准则保持敬畏心理。至于为什么有的人只能一直停留在“迫于责任而行动”,始终达不到“出于责任而行动”的状态,他认为是他们的思维及知识体系存在不足。康德将解决途径分为三步:一是从普通的理性知识过渡到哲学的理性知识;二是从大众道德哲学过渡到形而上学的哲学;三是从形而上学的哲学过渡到纯粹理性批判哲学。向教授对康德的三步途径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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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玉乔教授最后认为,康德揭示的道德实践社会是一个理想社会、美好图景,他意图构建的是一个“人人讲道德、人人平等、人人尊贵”的世界。这一世界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道德自由和意志自律的统一;二是所有人都讲道德;三是道德与利益有关,但不以利益为目的;四是道德形而上学不能自给自足,必须向知性求救。人类是通过承担道德责任才体现自身“人之为人”的价值的。生而为人,就具有承担道德责任的特征,必须通过道德行为予以体现。

在随后的提问交流环节,舒红跃、李家莲两位老师分别就“人类与非人类在理性与自由意志上是否存在着不可跨越的鸿沟”和“情感主义哲学与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之间的关系”与向教授进行了交流与沟通。

江畅教授对此次讲座进行总结,他认为康德是一位非常典型的理性主义者,他所追求的是一种“绝对善”的普遍性,他的道德形而上学(或称为伦理学)是其哲学思想的核心。向教授作为国内研究康德道德哲学领域的专家,此次对相关论点的阐述非常清晰、详细,值得我们认真学习。讲座在全场热烈掌声中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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