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博士论美之一
2020年10月20日晚7时,公司青年教师、南开大学美学专业毕业博士曹元甲在3044am永利D1002教室以中国美学为视域就“美”的问题进行了一场讲座。3044am永利研究生聆听了这场讲座。
曹元甲博士认为,作为人文学科的美学既有展现普遍人性规律的内在冲动,也有体现地域性和时代性的强烈要求。展现普遍人性规律的美学本身是基于排斥“中国美学”这种提法而出现的,带有强烈时代和地域烙印的美学又使得“中国美学”的提出是势所必然的。“中国美学”的提出是西学东渐的产物,是中西美学比较之后的结果。由于中国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宗教,相对于西方美学,中国美学承担着一定程度的宗教职能,因此其宗教性意味比较浓厚。人文性是美学的普遍特征,宗教性在中国美学中表现突出。“中国美学”得以建立必须既要坚持美学的人文性普遍特征,又不能丢掉中国美学的宗教性意味。
以上述两条件为标准来衡量当代中国美学诸理论会发现,这些理论要么缺乏对中国美学特质的发现或坚持而流于一般化,成为西方美学理论在中国的具体运用,要么混淆了科学理论与人文理论之间的差异从而偏离了美学的学科定位。要想走出这种困境,未来中国美学的理论就需要建立在既体现人文性又能包容宗教性的逻辑起点上,我认为这个逻辑起点就是“审美意识”。以审美意识为核心,美是人通过意识建构出来的一种终极价值,审美是自我意识的完满呈现,艺术是一种有意识的自欺。这样,从意识从发建构起来的的美学体系也就呼之欲出了。建立在审美意识基础之上的美学理论不仅是中国美学理论自觉的表现,更是对一般美学理论的进一步深化。也就是说,以审美意识为核心建立起来的中国美学不仅仅是世界美学的一种特殊形态,而且是世界美学本身的一次纵深拓展,因为随着审美意识结构的逐渐展开会发现,宗教性不是外在强加给美学的一种性质,而是本来就蕴含在美学肌理之中,对宗教性的发现是美学自我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在讲座的最后,戴茂堂教授认为,曹元甲博士关于中国美学特质的解读非常具有创新性,并且有助于重新解释审美与宗教之间的内在关联,有助于展现中国美学区别于西方美学的特质。